根据《2015年沈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专职翻译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工作,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人选确定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录用计划人数与专业科目考试人数1:8的比例,依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最后一名专业科目考试人选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专业科目考试。递补后不足1:8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俄语的:沈阳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欧洲非洲处职位、沈阳市和平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科翻译(三)职位。
考试科目为法语的:沈阳市和平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科翻译(一)职位、法库县旅游局旅游市场开发办公室科员职位。
考试科目为朝鲜语的:沈阳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亚洲二处职位。
考试科目为西班牙语的:沈阳市和平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科翻译(二)职位。
三、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以中外文对译等为主。笔试、口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别为60分。
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90分钟。
口试满分100分,时间不超过1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