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中)直单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111人
2015-08-12 10:32:2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按照《关于省(中)直单位团职以下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辽转联〔2014〕1号)、《关于下达2015年省(中)直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通知》(辽转联〔2014〕2号)精神,现将2015年团职(含技术9级以

 按照《关于省(中)直单位团职以下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辽转联〔2014〕1号)、《关于下达2015年省(中)直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通知》(辽转联〔2014〕2号)精神,现将2015年团职(含技术9级以上)和营职(含技术10级)以下军转干部进入省(中)直单位考试的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考试名额
 序号 单位名称 数量  备注
  团职 营以下 
1 省委组织部  1 行政机关
2 省委宣传部  1 行政机关
3 省委统战部  1 行政机关
4 省委台办 1  行政机关
5 省编委办  1 行政机关
6 省纪委 1  行政机关
7 省人大 1  行政机关
8 省高法 1 1 行政机关
9 省检察院 1 1 行政机关
10 省致公党  1 行政机关
11 省总工会  1 行政机关
12 团省委 1  行政机关
13 省妇联 1  行政机关
14 省社科联  1 行政机关
15 省工商联  1 行政机关
16 省政府办公厅 1 1 行政机关
序号 单位名称 数量  备注
  团职 营以下 
17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1 行政机关
18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 1 行政机关
19 省教育厅 1  行政机关
20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1 行政机关
21 省公安厅 6 6 行政机关
22 省国家安全厅 1 1 行政机关
23 省民政厅 1  行政机关
24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 1 行政机关
25 省国土资源厅 1  行政机关
26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 1 行政机关
27 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1 1 行政机关
28 省林业厅 1  行政机关
29 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1 1 行政机关
30 省文化厅 1  行政机关
31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 1 行政机关
32 省审计厅 1  行政机关
33 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  行政机关
34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1 1 行政机关
35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  行政机关
36 省体育局 1  行政机关
37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行政机关
38 省统计局  1 行政机关
39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1  行政机关
40 省旅游局 1  行政机关
41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1 行政机关
42 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  2 行政机关
43 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  2 行政机关
44 省地税局稽查局  1 行政机关
45 省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收局  1 行政机关
46 沈阳市地税局  12 行政机关
47 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2 行政机关
48 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分局  1 行政机关
序号 单位名称 数量  备注
  团职 营以下 
49 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 1  行政机关
50 省强制隔离戒毒所  1 行政机关
51 省委老干部局  3 参公单位
52 省经济合作办公室  1 参公单位
53 辽宁行政学院(辽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  1 参公单位
54 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1 参公单位
55 省有色地质局  1 参公单位
56 省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  1 参公单位
57 省工业特种资源保护办公室  1 参公单位
58 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 参公单位
59 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1 参公单位
60 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1 参公单位
61 省统计局调查队  1 参公单位
62 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1 参公单位
63 省林业厅国有林场管理局(省林业厅森林公园保护与发展中心)  1 参公单位
64 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  1 参公单位
65 省普查中心  1 参公单位
66 省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  1 参公单位
67 省化石资源保护管理局  1 参公单位
68 中国银监会辽宁监管局  1 参公单位
合计  39 72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内容:团职考申论一科;营职以下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客观性试题)包括《辽宁省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考试复习资料》和2015年时事政治,申论(主观性试题)考试不指定教材。
  考试办法:客观性试题试卷采取填涂题卡的形式,全省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由计算机阅卷。主观性试题试卷采取笔答的形式,全省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由阅卷专家评卷。团职申论考试满分100分;营职以下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考试分值比例为1:1,两科满分为150分。
  三、报考条件
  团职:符合在沈阳地区计划安置的军转干部,身体健康,均可在省(中)直当年安置计划范围内报名,参加考试。
  营职以下:符合在沈阳地区计划安置的军转干部,营职42周岁以下,连排职37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特殊职位所需条件,由用人单位与省军转办共同协商确定)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并携带军官(文职)证(警官证)、身份证,学历和专业证书以及能证明自己特长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每名军转干部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不得重复报名。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营职以下报名时间:8月17日(周一)9:00—11:30;下午13:00—15:30。
  团职报名时间:8月18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
  报名地点:柳湖宾馆二楼多功能厅(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0号)。宾馆电话:31015566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团职考试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周五)8:00—10:30(申论一)。营职以下考试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周五)8:00—10:30(申论二);11:00—12:30(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沈阳大学(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沈阳大学北院01楼)。
  六、其它
  1、客观试卷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题,要求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主观试卷试题部分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辽宁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

相关热词搜索:辽宁 军队 干部

上一篇:2015朝阳市各级机关拟录用人员公告
下一篇:大连市拟录用人员名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