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沈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15-07-01 11:56:11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5年沈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含公安系统)公示已经结束,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面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一、面试时间、地点(一)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4日-7月7日。上午:8:00开始

2015年沈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含公安系统)公示已经结束,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面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 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4日-7月7日。
上午: 8:00开始(6:50考生到达考点)
下午: 13:30开始(12:20考生到达考点)
各职位具体安排详见附表,请考生仔细阅读,查找所报考职位具体面试的时间,不详事宜请电话咨询。
(二)面试地点在中共沈阳市委党校(皇姑区崇山西路4号)。
二、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6:50前到达考点;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12:20前到达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入场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候考室内安装屏蔽器。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放在指定位置,不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和封存有关物品而影响面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参加面试。
(五)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六)考生的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放在候分区。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向监察员出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察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
咨询电话: 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 13940066389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539047
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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