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5]46号)有关要求,现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聘用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其他条件。
4.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5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5. 其他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1日。
二、招聘方式和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下同)、《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www.12365.ln.cn下同)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31日至2015年11月6日(期间:周六、周日不休息);每天接待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本人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认真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及报名期间收取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均不返还,请报名人员做好留存。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个人情况。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
3.报名地点:
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九号,联系人:徐及、韩博 024-23893552;
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联系人:黄米娜、孙非 024-86605653。
4.资格审核: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审查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笔试。
2015下半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10-31 10:49:4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5]46号)有关要求,现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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