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成绩已于6月16日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将于6月24日开始,现就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1:3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不足1:3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外语、计算机、职称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证等,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
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6月24日-6月30日(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报考单位 审查部门 审查地点 联系电话
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9号1号楼5楼508房间 024-23893552
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人力资源部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1113房间 024-23921159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办公室 沈阳市和平区永安北路8号307房间 024-23893151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综合办公室 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4-2号1501房间 024-23906948
辽宁省大容量计量站 辽宁省大容量计量站办公室 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2号403房间 024-57660980
四、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人选应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查。
2.资格审查时考生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
3.2015年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但可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需提供《2015年毕业生证明》(附件2)。
4.考生所提供的相关审查材料,除携带原件外还需提供复印件2份。
对资格审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15年6月30日前向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咨询(举报)电话: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024-31512589
2.2015年毕业生证明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