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增强招聘博物馆讲解员工作的透明度。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县博物馆讲解员2人(同时兼任展厅管护人员)。
三、招聘条件
康平户籍,女性,年龄27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在162cm以上,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于8月31日至9月2日5:00前到县人才中心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考试
本次招聘县博物馆讲解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笔试和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统一评审。笔试考试范围: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排名1:3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体检和聘用
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择优拟聘,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分数为主。同时,安排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政审和体检合格的拟聘考生公示后,予以正式聘用。
七、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的县博物馆讲解员实行聘用制,在县人才中心代理鉴证下签订聘用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合同期内不允许报考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考试,工资待遇及标准按照康平县政府雇员执行。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县物馆讲解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康平县招聘县博物馆讲解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吕明臣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马 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德才 县文体局局长
成 员:安晓祥 县人才中心主任
陈玉庆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徐艳杰 县文体局综合科科长
王 野 县博物馆馆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公招的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县人才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马明兼任,副主任由安晓祥担任。
办公室电话:87342822
本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