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康平县消防大队招聘10人公告
2015-08-29 10:12:2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促进我县消防安全工作健康发展,解决县消防大队人员短缺的问题,充实和加强县消防大队人员力量,特制定此实施方案。一、招聘原则本次招聘合同制消防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县消防大队

为促进我县消防安全工作健康发展,解决县消防大队人员短缺的问题,充实和加强县消防大队人员力量,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合同制消防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县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工作的透明度。
二、招聘计划
本次县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共计10名。
三、招聘岗位职责
主要担负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
四、招聘条件
具有康平县户籍、年龄在18-26周岁、身高160cm以上、初中(含初中)以上学历、男性、未婚、身体健康,无纹身。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报名者需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于2015年8月31日至9月2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
本次县消防大队招聘的合同制消防员,采取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体能测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消防大队组织实施。体能测试科目为3000米跑。
七、体检和聘用
按体能测试成绩名次确定拟聘人选,同时安排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拟聘考生予以正式聘用
八、待遇及管理
食宿在当地消防队,由康平县消防大队支付每人每天三餐31元用餐费用及配发制服。合同制消防员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在县人才中心鉴证下,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期为1年的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月工资3000元,由县消防大队为个人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社会统筹部分,享受社会保险和年休假待遇。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县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康平县招聘县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吕明臣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马 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 凯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安晓祥 县人才中心主任
李大宇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陈玉庆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人事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公招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马明兼任,副主任由安晓祥担任。
办公室电话:87342822
本《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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