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增强招聘人员的透明度。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交警大队工作人员20人。
三、招聘条件
退伍士兵,康平户籍,男性,具有C1准驾车型及以上,驾龄1年以上,年龄为33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交警大队:报名者须持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驾驶证C1票及以上,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上述考生请于8月31日至 9月2日 日到县人才中心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考试
本次招聘康平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统一评审。笔试考试范围: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排名1:2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体检和聘用
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择优拟聘,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为主;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安排指定医院对拟聘考生进行体检,政审和体检合格的拟聘考生予以正式聘用,并进行公示。
七、待遇及管理
招聘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属于聘用制,签订5年合同,工资及待遇按照康平县政府雇员标准执行。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康平县交警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 长:吕明臣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天明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马 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安晓祥 县人才中心主任
王 帅 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戴国庆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陈玉庆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的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县人才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马明兼任,副主任由安晓祥担任。
办公室电话:87342822
本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