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抚顺市顺城区公开选聘抚顺远洋实验学校校长(副校长)公告
2015-06-11 11:36:48   来源:   评论:0 点击:

顺城区将军地区新建远洋城小区内,配套建有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远洋实验学校(占地面积2 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 5万平方米,27个班型),预计2015年9月1日投入使用。为确保学校如期投入使用,并正常开展教学

顺城区将军地区新建远洋城小区内,配套建有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远洋实验学校(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27个班型),预计2015年9月1日投入使用。为确保学校如期投入使用,并正常开展教学工作,顺城区教育局决定为新建抚顺远洋实验学校选聘校长、中学副校长、小学副校长及副校长(负责后勤工作)各1名。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选拔出优秀人才,为办好高标准、群众满意学校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选聘范围

全市范围内从事教育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三、选聘条件

1.能掌握教育改革发展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较强的学校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竞聘校长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和一级以上教师职称(含一级),有校长任职资格证。男53周岁以下(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52周岁以下(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有担任校长3年以上或副校长5年以上工作经历。

竞聘中、小学副校长职位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和一级以上教师职称(含一级),有校长任职资格证书。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担任副校长职务3年以上或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层干部职务5年以上。

竞聘副校长(负责后勤工作)职位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和一级以上教师职称(含一级),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担任副校级职务3年以上或学校中层干部职务5年以上,有一定后勤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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