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申报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通知
2016-01-03 14:55:1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绥中县人事局、昌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为做好2016年度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绥中县人事局、昌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
为做好2016年度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工作,现就编制和申报考试录用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和省、市、县(区)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完成工作人员登记的单位。未完成登记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一律不得申报招录计划。
二、申报原则
(一)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申报录用计划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有暂控编制冲减计划的,要在完成本年度暂控编制冲减计划后的空余编制内申报录用计划,冲减后没有空余编制的单位,一律不得申报录用计划。
(二)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要将考试录用公务员作为补充人员的主渠道,省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一般按空余编制50%的比例编制申报考录公务员计划,市以下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制招录计划时,要为接收军转干部等政策性安置人员留有余地。
(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精神,省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编制招录人员计划时,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划数应达到100%;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划数不低于本级机关招录计划总数的50%。特殊职位主要是指,社会人才存量少,专业技能性强,仅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中招录无法形成竞争的职位。
(四)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1〕16号)精神,县(市)区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乡镇机关和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地税、安全系统以及基层公安、司法、监狱戒毒系统和森林公安系统县(市、区)级以下部门,在编制录用计划时,应重点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不对工作经历提出限制性要求。
(五)为确保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队伍稳定,我省省级贫困县(康平县、岫岩县、清原县、新宾县、桓仁县、义县、阜新县、彰武县、西丰县、北票市、凌源市、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建昌县)、亚贫困县(宽甸县、昌图县)以及长海县乡镇机关可在本县(市)乡镇机关招考计划70%以内,招录本县(市)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其他县(市)可在本县(市)乡镇机关招考计划50%以内,招录本县(市)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统筹调控,重点向地理位置偏远,经济欠发达乡镇机关倾斜。民族自治县乡镇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相应确定少数民族资格条件;民族自治县及长海县县级机关可在招考计划50%以内,根据工作需要,招录具有本县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并相应设置少数民族资格条件。限制户籍或生源的招考职位,不得对专业条件提出限制性要求。
(六)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有关规定,各市要按照不低于本市纳入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及我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简称“四个计划”)2016年服务期满人数的10%,在县、乡机关专门设置招考职位,定向招录“四个计划”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凡“四个计划”单列职位,一律取消专业限制。“四个计划”单列职位可限定在本市或本市生源从事志愿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同时,各市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和省垂直管理的地税系统驻县(市)区及以下机构要专门拿出一定比例的招考职位用于招录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全省各级机关在编制招考计划时,要留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定向招录2016年任职期满大学生“村官”,定向招录工作另行安排。

相关热词搜索:编制 公务员 年度

上一篇:辽宁各市“四个计划”服务期满人数及定向招录计划指标数
下一篇:2016年省考全国联考时间预计为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