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及标准条件
(一)资格审查
1、考生应按照职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二寸免冠照片2张(与准考证一致),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同前),并到就读学校开具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情况说明(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样式附后)。说明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标识应与证书内容一致。已参加工作的考生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样式附后)。其中,辽宁省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报考,应符合有关规定,由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出具单位同意报考材料。
2、2013、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应提供未就业情况说明(样式附后)。其中,档案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出具。
3、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其中,职位信息表中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由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内容应写明工作时间、所属单位、履职岗位及日常表现等。报考有计算机等级、外语等级、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要求的,应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应提供所在党委或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说明(样式附后)。
4、纳入2013年(含)以前我省“四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开具《“四个计划”人员证明》。“四个计划”服务期未满的考生,应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以及2008年(含)以前的“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团省委出具;“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考生,以及2009年(含)以后的“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服务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到村任职考生,由服务地所在的市委组织部出具。
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提供因公牺牲证、革命烈士证、英模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省考生还应提供所属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样式附后)。
6、报考职位信息表中标注“公安院校应届毕业生(辽宁生源,不含行业公安)”职位的考生除资格审查要求的材料外,还应提供由学校招生办出具的高考生源地证明(辽宁警察学院毕业生除外,样式附后),并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招考职位的考生,应为辽宁户籍,需提供复原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参军退伍情况说明(样式附后),以及退伍证、户口簿、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资格审查要求的材料外,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报考者可上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网址:http://www.cscse.edu.cn)。
2015年辽宁省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特殊标准体检、体能测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5-06-17 10:18:5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内容及标准条件(一)资格审查1、考生应按照职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二寸免冠照片2张(与准考证一致),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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