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公安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经辽中县政府同意,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
一、招聘人数、条件
(一)招聘人数
招聘辅警25名,因工作强度大要求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
热爱公安工作,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同等条件优先招用,含应届毕业生),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且熟练操作计算机。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身高1.68米以上,五官端正,无纹身,左右眼单眼矫正视力4.8以上(含4.8)。
二、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8日——2013年4月28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逾期未报名不予受理。(4月20日星期六、4月21日星期日休息)
报名地点:辽中县公安局政治处
报名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辽中政府官方网站下载打印,http://www.liaozhong.gov.cn公示公告栏,《2013年辽中县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人员简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三、考试内容、方法和时间
(一)考试科目
考试分为笔试(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其中笔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70分,计算机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30分,总分100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公安局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及录取方法
笔试占70%,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占30%。
录取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员,末位分数现并列者,实行计算机加试。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政审工作由县公安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聘用职位空缺,经县公安局和县人社局研究,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如考试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名额,按计算机加试成绩确定。
五、录用和管理
体检、政审结束后,由县公安局政治处通知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满考核合格后由县公安局有关部门按照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发放统一制式辅警服装。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可再续签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辅警人员工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每人每月1900元,含缴纳三险费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和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024—87881497
县公安局纪委:024—87880954
八、本简章由辽中县公安局和辽中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咨询电话: 27880996
辽中县公安局 辽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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