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12-03 10:55: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辽宁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所属北京辽宁饭店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报

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辽宁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所属北京辽宁饭店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
6.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相关资历、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
应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年龄要求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0个管理岗位招聘13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报名资格条件见《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北京辽宁饭店网站同时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1,1点下午1点-4点)。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学历证明、技术等级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劳动合同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报名地点:北京辽宁饭店办公室(辽宁饭店办公楼712房间);联系人:辛宇 张昌丽;联系电话:010-62015588转6465。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驻京办人事部门会同北京辽宁饭店组织实施,按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负诚信责任,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报考人员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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