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医疗保险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共招聘工勤人员4名(男性),主要从事北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业务检查和夜查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北票市常住非农业户口(2015年7月30日前迁入);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4、年龄为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0日——1993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60厘米以上;
6、自愿从事医疗保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分、劳动教养和少年管教及受到公安机关行政行政拘留的;
4、有纹身、烟疤、肢体功能障碍和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北票市党政群机关聘用制工勤人员工资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北票市人社局医疗保险中心(人社局大楼二楼医疗保险业务大厅)。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5日至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人员需在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北票市医疗保险中心招考工勤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3张近期同版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前科劣迹证明。报名费50元。
(二)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90分钟,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60分)及计算机基础知识(40分);
2、参加笔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钢笔或碳素笔;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成绩评定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权重计分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核工作由市医疗保险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由于体检和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在北票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培训。
(六)聘用
培训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聘期为5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附则
本次公开招聘由北票市事业单位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监督组负责对此次招聘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5353433
监督电话:5353464
北票市医疗保险中心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