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票市新闻宣传部门公开招聘16人公告
2015-06-19 11:11:2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闻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作用,提升新闻媒体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16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闻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作用,提升新闻媒体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16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北票户籍或北票生源地,户籍迁入时间于本公告发布之日截止(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朝阳市地区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四个计划”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4、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各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29日(含)至1997年6月29日(含)期间出生);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8、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工勤)报考需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9、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提出申请并提供文件依据。
三、组织报名
凡具备报考条件并有意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三张一寸同底板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于2015年6月29日至7月3日(8:30-11:30,13:30-16:30)到原北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地址:北票市振兴街西段原蓝翔技校西侧)。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需填写《2015年北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信息内容不允许涂改,本人需在诚信承诺书上确认签字并按指印。报名费收取标准为: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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