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发[2015]46号),结合我局实际,拟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吃苦耐劳精神,热爱地勘事业;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资格,详见《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短缺人才计划信息表》;
6.应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0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0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