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大连市旅顺口区自主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2015-04-13 11:20: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大连市人社局和大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大连市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3〕73号)规定和旅顺口区中小学师资配置的实际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大连市人社局和大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大连市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3〕73号)规定和旅顺口区中小学师资配置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主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自主招聘共组织旅顺口区教育局所属13所中小学,招聘优秀毕业生23名,录用后根据学校需求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5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家规定择业期内的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城市中小学、农村中学招聘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农村小学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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