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5-04-06 15:48:2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安排要求,省人事考试局将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同步考试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安排我局计划在6月6日集中统一组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安排要求,省人事考试局将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同步考试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我局计划在6月6日集中统一组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为有需求的单位提供同步考试服务(具体考务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1)。同步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请参加此次同步考试的招聘单位于2015年4月27日前与我局签订委托考试协议,按要求提供招聘职位信息表(见附件2)等信息,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职位简介、资格条件和咨询电话等信息由招聘单位分别对外公布,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下同)或者招聘单位指定的网站查询。
需要对《职位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进行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可以在上述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应在2015年5月6日9时至10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
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 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进行审查,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5月6日至11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后,考生报名信息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本人须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局申请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常见的主要有同音字、形似字等);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对初审方面的问题考生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单位咨询。
3. 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须于2015年5月6日11时至12日12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卡(28家银行)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28家银行的储蓄卡,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缴费咨询联系(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6月1日9时至6日15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四)收费
本次考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政策咨询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职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对招聘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单位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取消或消减该职位招聘计划,取消或消减的职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考试,其缴纳的考试费用退回原缴费卡中。
5.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应保持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考试机构考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产生后果的,由考生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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