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大连金州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参加体检人员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请详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上午7:30在大连市体检中心开发区分部楼前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入场体检。8:00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地点:大连市体检中心开发区分部。
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旅游路5号。可在大连开发区乘坐2路、5路环路公共汽车到南坨渔村下车即是。(上述线路仅供参考,请考生提前确认)
联系电话:0411-88019868
四、体检要求
1.考生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
2、考生自带体检费用,体检费为:男性340.8元/人,女性351.8元/人(请准备好零钱,以便体检快捷);
3、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视为自动弃权;
4、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避免熬夜、饮酒、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后,体检中心备有早餐;
5、月经期女性做检查时请告知医护人员。已怀孕的女性不做X光检查,请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并提供近期医院怀孕检查诊断报告;
6、体检时请勿穿紧身内衣、金属扣内衣、连裤袜、连衣裙,不佩戴首饰及头饰,以方便体检;
7、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姓名和身份,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
8、体检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家长及其他人员不得随同前往;
9、体检结果将于全部体检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体检人员。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大连金州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