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笔试已结束,根据笔试情况经与省人社厅商榷,确定面试最低分数为45分,在此条件下各单位招聘每个岗位笔试成绩前三名可参加资格审查。现对资格审查提出如下要求。
一、时间:10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4:30(具体资格审查安排请见名单),过期视为弃权。
二、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5楼会议室,可乘228、116(中街)、279(铁西广场)路公交车在地质局下车,也可乘800(五爱市场)、220(沈阳站)、217(沈阳北站)路公交车在宁山路下车。
三、需带的材料(按招聘计划的要求):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
③.《报名登记表》
④.毕业证书;
⑤.学位证书;
⑥.工作经历证明;要写某年某月—某年某月在什么单位做什么工作。
⑦.“其他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如:注册岩土工程师证等)。
以上材料要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分别装订)。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