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以及最低合格分数为50.00分的要求,确定进入各岗位资格审查环节人员,名单见附件。
名单内人员若有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若有递补现象,递补人员的审查工作将在本次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进行,请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通知。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10月28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于沈阳化工大学校部(机关楼)二楼学术报告厅。
三、考生须携带审查材料:
《2014年辽宁省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笔试报名登记表》(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历(研究生和本科)信息查询打印页(登录网址缴费打印带二维码标识的,http://www.chsi.com.cn)、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个别岗位要求具有高校三年工作经历,其支撑材料:(1)事业编形式:需提供本人的人事档案。(2)人事代理形式:本人与人事代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高校工作期间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本人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或者协议。
以上各类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件请按照上述所列顺序进行装订。
如本人不能到场进行资格审查可以委托他人,受委托人请携带委托书、身份证及以上要求的各类审查材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沈阳化工大学人事处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