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行集中授权中心建设规划,近期总行将成立授权中心,隶属总行会计结算部管理,按照总行授权中心组织架构、人员配置需求,为满足授权中心启动运作,拟面向系统内部选聘9名授权员。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选聘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总行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信柱行长
副组长:孙军副书记、郭仁才副行长
成 员:人力资源部、会计结算部负责人及相关成员
二、选聘范围
1、总行一期集中上收授权业务的机构正式在职员工
包括:总行营业部、长兴岛支行、花园口支行、高新园区支行、星海支行、沙河口支行6家机构。
2、总行信息科技部现有借调人员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已通过总行会计主管资格考试的人员不参加笔试)、面试、聘用的方式选聘。
1、报名:截止2016年3月2日前,报名人员通过所在一级支行人力资源部、总行信息科技部递交《选聘报名表》(附件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2、审核:3月4日前,各一级支行、总行信息科技部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信息制作形成《选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报名材料一并向总行人力资源部门报送。总行对通过初审人员信息进行复审,通知入围人员统一参加笔试。
3、笔试:3月中上旬,通知入围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统一笔试,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4、面试:3月中下旬,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面试官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统一面试。
5、聘用。根据选聘岗位实际需要,综合个人考试排名顺序,确定最终选聘人选,按相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符合岗位要求,关系转入总行;不符合岗位要求,退回原用人单位。
三、选聘条件
总行授权中心授权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截止到申报日),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从事银行柜面工作三年(含)以上,具备会计、出纳、储蓄多岗位工作经验。
4、熟悉核心系统柜面操作流程及各项管理制度,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和管理知识;具有较全面的运营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业务处理、风险控制和问题分析能力。
5、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适应周末、节假日轮班及日常加班工作。
6、不属于本系统规定的亲属回避对象。
四、工作要求
1、积极发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主动推荐符合条件的员工报名,推动全行人才队伍建设发展。
2、认真审核。要切实做好选聘人员初审工作,严格审核相关信息,保证选聘人才质量。
3、按时报送。各单位于指定日期前将入围初审人员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报至总行人力资源部,纸质版材料最迟于报名截止后4日内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