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速管理局葫芦岛管理处招聘公告
2015-12-11 22:29:4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保证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葫芦岛管理处工作正常进行,根据省公安厅和高速局对我处2015年11月20日《关于招收收费人员的请示》的批复,我处决定面向社会招录16名劳动合同工,要求如下:一、基本条件遵纪守法,五

为保证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葫芦岛管理处工作正常进行,根据省公安厅和高速局对我处2015年11月20日《关于招收收费人员的请示》的批复,我处决定面向社会招录16名劳动合同工,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无刺青、纹身或烟疤,无社会不良记录,非我局以往因违纪解除劳动合同人员,自行解决上下班通勤。
二、资格条件
收费员、执勤员:高中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服务意识,男性身高170cm,女性省高160cm以上,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1980年12月15日至1997年12月17日出生),收费员男女不限,执勤员要求男性。
三、申报岗位及条件
1、兴城收费站收费员2名,要求身份证、户口薄和本人实际居住地在兴城市区、连山区市区或龙港区市区;
2、葫芦岛东收费站收费员4名,要求身份证、户口薄和本人实际居住地在连山区市区或龙港区市区;
3、高桥收费站收费员1名,执勤员2名,要求身份证、户口薄和本人实际居住地在南票区地区;
4、白塔收费站收费员1名,要求身份证、户口薄和本人实际居住地在兴城市白塔乡;
5、药王收费站收费员1名,要求身份证、户口薄和本人实际居住地在兴城市药王乡;
6、小德营子收费站执勤员2名,要求身份证、户口薄和本人实际居住地在建昌县药王庙镇或小德营子乡;
7、建昌收费站收费员3名,要求身份证、户口薄和本人实际居住地在建昌县城区或石佛乡。

相关热词搜索:葫芦岛 辽宁省 管理处

上一篇:朝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升技术等级考核实际操作成绩公示
下一篇:海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笔试重新考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