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高水平人才,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应聘人员,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16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6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试讲方式。
四、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9人,均为事业编制。需求岗位、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招聘人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招聘计划。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公布招聘信息
由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com)、辽宁干部教育网(www.lndx.gov.cn)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年1月4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将不能进入后续的招聘考核程序。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5-12-04 17:04:3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选拔高水平人才,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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