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海城市招聘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就业启事
2015-11-04 15:54:4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做好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解决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部分事业单位用人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有空编空岗的事业单位中征集163个岗位,面向

为做好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解决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部分事业单位用人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有空编空岗的事业单位中征集163个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2015年1月1日前具备海城市户籍的2011—2015年毕业未就业(未经过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至1997年8月1日期间出生);
6、报名者现户籍不在海城,其父母现户籍在海城者视为海城籍。不包含大屯镇、甘泉镇户籍毕业生;
7、招聘岗位除注明户籍、年龄、毕业时间等条件不受限制之外,其余岗位招聘条件需同时满足上述5、6条款的具体条件;
8、2009年经鞍山市招聘在海城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统计员”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9、广播电视台招聘岗位需提供一年及以上电视台工作证明和相应的影像资料,报名者不受毕业年限、户籍限制;
10、教育系统高中教师职位要求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职位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职位要求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语、数教师岗位不受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限制。体育、音乐、美术专业院校毕业的对应专业毕业生,不受教师资格证书限制,可报考教育系统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
11、析木高中教师职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在海城工作由教育局确认的高级中学两年及以上教学经历在岗临时教师工作证明,毕业年限、年龄、户籍不限;
12、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二、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15年海城市事业单位各岗位招聘人数、学历、专业要求等相关事宜可通过海城市人才服务局网(http://hcrc.haicheng.gov.cn/)和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aicheng.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缴费的方式。
1、报名时间:从11月9日起到11月15日止(周六、周日不休息)为应考毕业生报名登记和资格初审阶段。
2、所需证件:毕业生须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5日以内)1寸同版免冠蓝色背景照片3张。
3、报名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服务大厅。详细地址:海城市站前街2号(海城市地道桥东侧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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