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建平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其中:县史志办2名、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建平县户籍(2015年10月23日前)或生源,“四个计划”(“国家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在建平服务期满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3日(含)至1997年10月23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朝阳建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10-23 14:28:54 来源: 评论:0 点击:
经县政府同意,建平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其中:县史志办2名、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二、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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