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8日9时-2015年9月1日12时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8月28日9时至9月1日12时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nyk.lss.gov.cn),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有关单位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8月28日至9月1日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审查结果,初审时间顺延至2015年9月1日16时。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拨电话0417-2869039、2869050。
(3)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重新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nyk.lss.gov.cn)报名系统,通过网银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417-2869058(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考试费用缴纳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时间顺延至2015年9月1日24时。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15日9时至9月20日9时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nyk.lss.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
5、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2∶1比例时,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的公式为: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报名人数÷2,得数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数。招聘职位仅有1人报考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改报其它招聘岗位。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退还考务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