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招聘46人公告
2015-09-15 12:04:0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5]46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教办发[20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 [2015]46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5年毕业生、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化工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015年博士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考核、体检合格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将《报名信息表》发送到syuct_rsc@163.com邮箱(主题写明:姓名+博士所学专业+应聘岗位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沈阳化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并承诺所填内容真实可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chu.syuct.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试、学术答辩和试讲等,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学术水平、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等。
考核时间等相关事宜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chu.syuct.edu.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进行复试,复试内容、时间学校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chu.syuct.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可另选体检医院进行,学校将上报省教育厅并商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省教育厅会同学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报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
1.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学校将不递补。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s
沈阳化工大学
2015年9月14日

 沈阳化工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           
 主管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2015年9月14日  
岗位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简介 "招聘
人数" 招聘条件     招聘方式 备注
      学历 学位 专业 工作经历 其他条件  
1 沈阳化工大学 化学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在化学工程学院从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5  研究生 博士 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   考核 
2 沈阳化工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从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5 研究生 博士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力学、工程力学、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考核 
3 沈阳化工大学 信息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在信息工程学院从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5 研究生 博士 "控制科学与工程、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系统工程、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
信号与信息处理
"   考核 
4 沈阳化工大学 机械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在机械工程学院从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5 研究生 博士 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学   考核 
5 沈阳化工大学 应用化学学院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 在应用化学学院从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5 研究生 博士 化学工程与技术、应用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   考核 
6 沈阳化工大学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 在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从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3 研究生 博士 有色金属冶金、化工过程机械、工程热物理   考核 
7 沈阳化工大学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在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从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4  研究生 博士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大气科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考核 
8 沈阳化工大学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在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从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安全技术及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   考核 
9 沈阳化工大学 计算机学院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在计算机学院从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软件工程   考核 
10 沈阳化工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在经济管理学院从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企业管理、会计学   考核 
11 沈阳化工大学 人文学院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在人文学院从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4 研究生 博士 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学、管理学   考核 
12 沈阳化工大学 数理系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在数理系从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统计学   考核 
13 沈阳化工大学 制药与生物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在制药与生物工程学院从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食品科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考核 
14 沈阳化工大学 制药与生物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在制药与生物工程学院从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药物化学   考核 
    总计 46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24-89385615 

 

相关热词搜索:沈阳 化工 公告

上一篇:东北财经大学招聘1人公告
下一篇:辽宁水利职业学院招聘25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