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台安县事业单位招聘96人公告
2015-08-17 15:42: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人社发〔2014〕19号)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其中小

为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人社发〔2014〕19号)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其中小学教师41名,其他事业单位5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台安县2015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5日(含)至1997年8月15日(含)期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15日(含)至1997年8月15日(含)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5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县内在职教师不得报考本次招聘教师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台安户籍的,应于2015年8月15日(含)前取得台安户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5日,岗位信息表中“工作经历”中所要求“2年以上”均为“2年(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5日至8月19日;
2、报名地点: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招聘考试报名处。
(二)报名信息招聘考试报名信息将通过《台安县报》、台安县电视台、台安县政府网(http://www.lntaian.gov.cn/)等媒体同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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