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为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公开招聘25名临时性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性专业人员的身份性质
是指聘用在市环保局、市民政局,从事辅助事务工作,不占行政、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资格和聘用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户口为本市常住人口。
三、招聘计划
共25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附表。
四、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4、相貌端正,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证件必须在2015年5月1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自愿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到 5月29日。报名现场设在市人力资源市场五楼(新华路500号)。报名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免镜证件照照片2张,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经审查合格后,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笔试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 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1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则同为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