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之二
2015-03-11 21:04:13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时间原定为2015年3月5日,现改为2015年7月31日。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时间原定为2015年3月5日,现改为2015年7月31日。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时间原定为2015年3月5日,现改为2015年7月31日。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时间原定为2015年3月5日,现改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为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符合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可以报考。
三、2015年3月14——15日(双休日)不休息,正常受理报名前资格初审和现场报名。
四、应丹东市气象局要求,增加其所属事业单位丹东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作业人员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按《2015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1日

相关热词搜索:丹东市 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

上一篇:2015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下一篇:2015辽宁联通春季校园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