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凌海市政府同意,凌海市财政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含)至1996年12月1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凌海市政府办公楼A座512室(人社局人事科)。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7日(每天9:00—16:00)。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由本人填写《凌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考试费用每人10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凌海市人社局根据报考基本条件和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当场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0416—8122271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对招考职位未达到规定的1:2开考的比例,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考生在应聘期间,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