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 [2014]33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短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化工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短缺人才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各岗位的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已获得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沈阳化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信息表》,并承诺所填内容真实可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的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将《报名信息表》发送到syuct_rsc@163.com邮箱(主题写明:姓名+博士所学专业+应聘岗位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