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0月10日-12日报名人数情况,对无人报考及未达到1:5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报考取消招考岗位且已缴费的考生,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如果考生不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返还报名费。重新报考的考生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详见招聘公告)于10月17日(周五)上午:8:00-11:30,到朝阳市劳动大厦15楼1508室报名资格审核。
取消的岗位:
1.中共朝阳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岗位;
2.朝阳市计量测试所四室检定员岗位;
3.朝阳市计量测试所五室检定员岗位。
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