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需求,使铁西农村卫生工作得到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合同派遣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8名。
一、岗位类别、岗位性质
1.岗位类别:详见《2014年铁西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同工同酬合同派遣制卫生技术人员岗位类别信息表》;
2.岗位性质:同工同酬合同派遣制。
二、相关待遇及管理
新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每月工资2200元,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人员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合格者,与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聘期 3年(毕业生在聘期内未能考取执业证或资格证,自动解除聘用合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本单位同工同酬待遇,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
务于基层;
3.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对象
1.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临床相应执业证及资格的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详见《2014年铁西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同工同酬合同派遣制卫生技术人员岗位类别信息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铁西区卫生局303室(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34号),可随时报名。咨询电话:25843963
2.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执业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打印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信息表》一份。报名者需对自己填写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真实造成不能录用,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二)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铁西区区人社局和卫生局共同负责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铁西区卫生局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铁西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电话咨询时段: 上午9:00-11:00 下午 13:00-16:00 (周六周日休息)
招聘咨询电话:024-25843963
纪检监督电话:024-2565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