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4〕33号)精神和我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同志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2014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步骤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要求,省教育厅会同我校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工作。
(一)招聘信息发布
2014年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