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市旅游规划设计院隶属于北镇市医巫闾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和北镇市旅游局,为满足我市旅游规划设计的实际用人需要,根据《北镇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北人字[2009]3号),经北镇市政府同意,北镇市医巫闾山风景名胜管理委员会和北镇市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程序及人数
1、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的程序进行。
2、招聘工作在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北镇市医巫闾山风景名胜管理委员会和北镇市旅游局组织实施,北镇市监察局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3、此次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见招聘信息表。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9日(含)至1996年5月19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的毕业生。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请报名者于2014年5月19 日—26日(每天9:00—16:00)到北镇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新政府447办公室)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填写《北镇市旅游规划设计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需要提交下列证件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
4、在职人员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要求
当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相应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每名应聘人员需交考务费100元。
考生在应聘期间,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