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授权,由省纪委监察厅和省人事考试局共同组织实施,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职位
此次遴选工作人员共计14名。
1.监督检查岗位8名,正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位。
2.文字综合岗位3名,正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位。
3. 会计岗位1名,正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位。
4.新闻宣传岗位1名,正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位。
5.宣传教育室副主任岗位1名,正处级领导职位。
具体遴选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遴选范围和对象:监督检查岗位、文字综合岗位、会计岗位、新闻宣传岗位为我省省、市、县(市、区)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宣传教育室副主任岗位为我省省、市、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一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报考正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位的,应为现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现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的,应为机关或事业单位现任正县处级领导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