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3-04-22 11:19:3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委组织部批准,辽宁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委组织部批准,辽宁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1.辽宁省科学技术馆是省科协直属县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科普展览、科技教育、科技交流等活动。
2.辽宁省科普宣传中心是省科协直属县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科普宣传、科普节目制作等工作。
3.辽宁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是省科协直属县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面向全省青少年开展有关科普和科技竞赛活动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共招聘人员10名,其中副馆长岗位1名,普通岗位9名(详见招聘计划信息表)。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学历、职称、专业和技能条件(详情见招聘计划信息表),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时间计算到2013年7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网(www.lnast.net)发布《2013年辽宁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1.时间:2013年4月23日-4月24日(8:30-11:30)。
2.地点:辽宁省科技馆(222路公交车丽湾体育公园站,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楼内)。
3.报名人员须带2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并对登记表内容真实性签属承诺。
4.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
(三)资格审查
1.审查程序:用人单位进行初审,省科协人财部进行复审。
2.审查内容:报考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以及证明岗位所需技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查合格者,由用人单位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普通岗位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分值比例为5:5),满分为200分。
副馆长岗位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在考试7天后通过报名网站查看笔试成绩。笔试分数线由省考试局统一划定。未达到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五)面试
普通岗位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副馆长岗位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
普通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副馆长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加无领导小组讨论(分值比例为5:5)的方法,满分100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与人际交往能力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面试结束后,由省科协统一在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网(www.lnast.net)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网上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普通岗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副馆长岗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工作由省科协人财部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2.对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表现,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及聘用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聘人员,报省科协党组会研究确定。
2.拟聘人员名单在辽宁省科协网(www.lnast.net)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疑义的,由省科协统一对拟聘人员进行备案,备案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省科协人财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意见。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普通岗位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聘用意见,报省科协人财部备案。副馆长岗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对报名登记表信息负责,由于信息不实造成一切后果皆由报考人员负责。
(二)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时按规定参加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如有作弊、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监督及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24-23221903  
咨询电话:024-31378185   024-23940975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有关规定执行。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附件1.:2013年辽宁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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