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5日上午9:00—11:30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助理广告师)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广告师)
下午14:00—16:30
广告专业实务(助理广告师)
广告专业实务(广告师4个专业类别)
5月26日 上午9:00—12:00
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师4个专业类别)
二、报考条件
(一)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16号)精神,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广告师、广告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广告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3)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5)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相应增加2年。
2、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广告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含广告学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广告学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广告学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广告学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上述学历或者学位,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精神,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广告工作年限证明。
三、考场设置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四、报名时间、办法及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0日-3月18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市或绥中县为报考考区。
(4)助理广告师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和广告专业实务(主观题)2个科目;广告师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广告专业实务(客观题)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其中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均分“广告策划”、“广告文案”、“广告设计”和“影视广告”4个专业类别。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绥中县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
(2)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
3、现场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报名表到省、市或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报名确认。省、市或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进行报名确认时,应对报名表中的照片进行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4、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5月15—25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咨询
报考人员可向当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
五、收费标准
(一)助理广告师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80元,广告师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85元。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考区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六、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应考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设计专业)时,考生还须携带绘图用12色以上彩色铅笔、彩色水笔、自动铅笔或1B铅笔、橡皮、削笔刀,确保用具能够完成考试,不得使用油性笔、荧光笔及各种装饰用笔。
(三)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3本以下正规出版物作为参考资料。
(四)助理广告师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成绩管理
(一)2013年9月以后,在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合格标准文件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及办法。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
(二)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三)报考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的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九、考试大纲、教材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事宜请登录www.longzhimei.com,中广协电话:010-63329758,沈阳市广告协会联系电话:024—24011965,联系人:于洋。
十、其他
我省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29
考务咨询电话: 024-23447330
考试成绩查询咨询电话:024-23447327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5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广告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水平 考试考务 通知
抄 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2年12月18日印发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 办公地址 | 考务咨询电话 |
沈阳市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 | 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原市劳动局三楼) | 024-22532561 024-22525362 |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部 |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 0411-84618661 |
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 鞍山市铁东区萃英路899号 | 0412-5517323 |
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 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号 | 024-58303599 |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处 | 本溪市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 0414-2896813 |
丹东市人才中心考试评价科 | 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 0415-3192771 |
锦州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 锦州市市府路68号 | 0416-3872301 |
营口市人事局考试办公室 | 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军转大厦 | 0417-2869058 |
阜新市人事局考试管理科 | 阜新市中华路东段 | 0418-2680031 |
辽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辽阳文圣区南顺城街6号 | 0419-4136266 |
盘锦市人事考试中心 |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路 | 0427-2826034 |
铁岭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路11号金鹰大厦 | 024-74830136 |
朝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 朝阳市朝阳大街3段7号 | 0421-2653199 |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 | 0429-6660765 |
绥中县人事考试中心 | 绥中县中央路一段12号 | 0429-6120769 |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 | 024-23447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