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12-12-20 17:04:44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2年本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成绩进行公布,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将于12月21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2012年本溪市部分
2012年本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成绩进行公布,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将于12月21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2012年本溪市部分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笔试成绩合格的,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至低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则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后不足1:2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递补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资格审查现场参加资格审查,逾期视为弃权。
  二、资格审查内容
  1、报名资格条件审查
  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职位中所规定的年龄、专业、学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外语、计算机、司法考试资格、职称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证等。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同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应聘岗位限定条件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四个计划”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以及2008年以前的“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团省委出具;2009年、2010年“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考生由服务地所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现场审查时须留存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件须用A4纸),请提前复印所需材料。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一式两份)。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的时间:2012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资格审查地点: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
  3、资格审查顺序: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按照《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备注的资格审查时间进行资格审查。
  四、几点说明
  1. 面试前资格审查,是对考生报名承诺条件进行的现场确认,经审查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聘职位设定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保持报名时所留通讯设备畅通。确有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的,及时与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进行联系。在规定时间内,因通讯不畅或未能及时提供所需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 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本溪人才网、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考生留意查询。
  4. 对资格审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12年12月30日前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咨询(举报)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布一处:2897665
  市人社局录用流动处:2808614
  附:1、职业素质与能力成绩(3109人)职业+教育基础成绩(146人)职业+计算机专业知识成绩(421人)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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