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是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负责我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检查、测评和(保密)测评工作;负责我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协调以及容灾备份工作;负责广州市数字集群共网的规划、运行维护、管理和推广工作;负责我市电子签名应用推进、技术支持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我市信息安全培训、认证和咨询服务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第一天,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附件2)执行。
(二)报考条件
考生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4、身体健康;
5、具有广州市户籍或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所有考生均应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择1个岗位。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15年1月12日上午8时30分至2015年1月16日下午17时30分。
3、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15年1月20日中午12时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数1:3比例,才准予开考,如达不到1:3的报考比例将取消招考职位。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内容为行政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在笔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在面试前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将通知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通知考生不能参加面试。出现取消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员还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其配偶的相应证件、材料及计生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现所在单位的同意应聘证明。
(3)面试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发布。
(4)面试评委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考评,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评委小组由单数组成,7人或以上。
(5)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凡体检不合格或复查一次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以及出现考生自动放弃的情况,可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五)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若考察不合格,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
(六)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拟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等。
(七)办理增人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增人及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正。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人员若遇到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变化,导致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具体补偿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事主管部门指导,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党委组织领导, (四)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组织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检查、监督。
咨询及投诉电话: 020-38907372
纪检监督电话: 020-83722183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