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开选调公务员14人公告
2015-10-18 17:36:38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拓宽我市公务员进入渠道,促进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根据《大连市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大组发〔2010〕2号)、《大连市公务员调任转任暂行办法》(大组〔2010〕51号)有关规定,市委...

为进一步拓宽我市公务员进入渠道,促进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根据《大连市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大组发〔2010〕2号)、《大连市公务员调任转任暂行办法》(大组〔2010〕51号)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面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选调职位计划为:科级领导职位14个,其中正科级职位8个,副科级职位6个。
二、选调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大连市公务员调任转任暂行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选调对象应担任与选调职位相当层次的职务,即现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科级领导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除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选调对象应担任与选调职
位相当层次职务满两年以上。
(2)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计算年龄和任职经历的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职位只面向本地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非本地区人员不得跨区报考。报考人员从2015年10月16日起可在大连党建网(www.dldj.gov.cn)下载《公开选调职位信息表》查询职位等信息。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以及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个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等材料,于10月19日至22日到各区设立的报名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选调职位。
各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星期六)0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在大连党建网公布笔试成绩。各区委组织部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比例的职位,将被自动取消。
(三)资历评价
入围面试的人员需提交本人近三年的工作业绩报告,字数在1500字左右,由各区委组织部采取面谈、审核工作业绩报告、向其所在单位了解等方式,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历评价。资历评价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评价。资历评价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资历评价工作由资历评价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小组成员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3人。
(四)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能力素质和岗位适应程度。面试计划于11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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